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

香港公司如何处理出口退税和离岸豁免

企业都希望能缩减成本,提升利润空间,其中税负的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比如出口退税,或是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等。出口退税在稳定外贸出口、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有显著作用,而离岸豁免也同样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想法都很好,关键是如何实施。

出口退税是针对内地企业而言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香港公司是境外公司,不能直接办理大陆的出口退税。

而离岸豁免则是您的离岸公司,所从事的收入来源于本土地区以外的地区,通过离岸豁免申请来获得免税。离岸公司的税务法制就是不在本土经营的收入都是离岸所得,那么其收入部分可以通过申请豁免税收,如果是香港公司是需要核报告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正确性,从而豁免税收。

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原则,所以离岸所得不需要缴纳利得税。申请离岸所得需提供一系列证据表明与该所得有关的所有经营活动不在香港进行,例如供应商及客户均不在香港等,具体细节需咨询专业会计师。

离岸豁免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实施,可是香港公司不能直接出口退税,这要怎么处理呢?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利用香港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公司,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海关登记,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2、利用香港公司在国内设立中外合资公司,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海关登记,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如果国内没有公司,一般是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工厂出口或者找代理公司出口,以香港公司接单,收取货款后再转给大陆公司让对方办理和退税,操作起来会麻烦一些。